
2026-07-17
宁夏回族自治区近期联合发布了《关于统筹城乡就业政策体系的实施意见》,旨在通过五项措施促进城乡劳动力双向有序流动,并实现劳动者高质量、充分就业。该意见由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、发展改革委及农业农村厅共同推出。
在开发城乡就业机会方面,要求每个县(市、区)至少建立2至3个具有强大吸纳就业能力且特色鲜明的产业集群。就业公共服务体系将覆盖区、市、县、乡、村五级,并取消城乡户籍和地域限制,允许劳动者在其居住地直接办理各项就业服务。在技能培训领域,将打破部门和行业间的壁垒,建立一个覆盖全链条的技能培训统筹管理体系,并全面推广“岗位需求、技能培训、技能评价、就业服务”四位一体的项目化培训模式。
此外,在保障劳动者权益方面,将全面实施常住地基本公共服务供给制度,确保随迁子女能够就近入学接受义务教育。对于困难群体,将建立健全一套完整的“摸排、认定、帮扶、退出”工作机制,并实施“一人一档、一人一策”的精准帮扶措施。



